违法破坏自然森林植被行为会受到处罚,但轻微破坏不构成犯罪。根据《森林保护法》和相关规定,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者需赔偿损失,补种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林木并处罚款。滥伐森林者需补种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罚款。拒不补种或不符合规定补种者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破坏自然森林植被轻微的可处罚款,重大的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荒山破坏植被如何处罚
根据《森林保护法》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森林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破坏自然森林植被会被判刑吗
破坏自然森林植被是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结语
根据《森林保护法》的规定,对于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应依法赔偿损失;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应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破坏自然森林植被属于违法行为,轻微情况不构成犯罪,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恢复原状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管护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营造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营造的林木,依法由营造者所有并享有林木收益;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五章 造林绿化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城市规划区内、铁路公路两侧、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工矿区、工业园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绿化。组织开展城市造林绿化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