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因工牺牲,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每月基本工资的20倍发放,丧葬费5000病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每月基本工资的10倍进行发放,丧葬费400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