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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没离婚,但是我已经死去了,半年了他没回过家,也一分钱没给过?

2023-10-05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贷款开店,男方没拿一分钱我们离婚

男女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对于贷款的处理方式为: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2、若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之前请了个律师帮我打离婚,但到现在已经六个月了,还没开庭,起诉书也没给我签?

起诉离婚开庭后要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之后,7日之内决定立案,开始审判。如果男方拒收起诉书也没有关系,法院一般会留置送达。虽然法院可以在送达一次对方还是拒绝到庭,法院就可以拘传到庭。若对方还是拒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我想问下,我和前任有一个孩子,已经10岁了,他一分钱抚养费不给过,我起诉他,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对方抚养费老是拖着不给的问题,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扶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结婚前婆婆说给我5万元作为才礼,约某某婚时给我,现在一分钱也没给我,我该怎么办?

彩礼钱包括了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生活用品,以及直接支付的货币等。且当事人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和他离婚了,我妈妈照顾孩子五年了,这五年没有男方没给过一毛钱

法律分析:可以。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就子女的抚养,财产归属的判决。原则上,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随女方生活的,男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但子女没有照顾能力或不利于子女的情况,比如,女方有精神病,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以及男女双方协议随男方生活的,且不利影响的,也可随男方生活,那么此时女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因约定免除抚养费而免除,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应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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