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局官方申领入口,
2、 填写相关信息;(手术次月15日后才可申请),
3、 输入社保卡交易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4、确认基本信息,
5、填写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6、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申请列表,可以查看办理状态,点击可查询详细办理信息,
7、在申请须知底部,可以查看“历史待遇发放查询”和“生育保险缴费查询”。
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