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单位先尽快去人社局申请,若单位推脱不去,则受伤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也可以去申请认定,待伤情稳定后,再去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此鉴定结果来计算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以工伤7级为例,说明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A工伤7级局支付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继续治疗费、营养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您本人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乘以11个月)等,B单位支付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若您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您本人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乘以15个月),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您本人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乘以4个月)。若单位并没有按照您的真实工资水平去购买社保(绝大多数公司未按真实水平购买),则单位还应该赔偿以上所列赔偿项目的差额。由于比较复杂和漫长,建议处理为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