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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宿舍休息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单位有责任吗?是否需要赔偿?

2023-10-05 来源:乌哈旅游

员工在宿舍猝死是否要赔偿,视情况而定:自身原因无赔偿责任;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或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醉酒、吸毒、自伤自残或故意行为导致猝死不予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不视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按时提出由单位负担费用。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

员工在宿舍猝死是否要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

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3、若员工实在自陷醉酒或吸毒后,或者自伤自残的,又或者是故意实施的一些行为导致猝死的,公司不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员工在宿舍猝死是否要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若员工因自陷醉酒、吸毒、自伤自残或故意行为导致猝死,公司不予赔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上一年度的相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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