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开庭
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裁决
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并辩论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