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事实上情况,即使是一条手机短信,如果隶属有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做法就隶属诽谤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