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方法如下:
1、定义不同: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收入,例如出售长期投资、出售固定资产、处置无形资产等。而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非经常性活动获得的收入,例如政府补助、捐赠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等;
2、会计处理不同:其他业务收入计入营业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一同构成公司的总收入,纳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范畴。而营业外收入则不计入营业收入,仅在利润表中单独列出,反映公司非经常性活动的收入情况;
3、影响不同: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反映公司非主营业务收入来源的多样性,是公司营收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营业外收入则反映公司非经常性活动的盈利情况,一般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外收入的立案标准:
1、收入金额:营业外收入的立案标准需要根据收入金额进行判断,一般而言,超过一定金额的营业外收入需要立案审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营业外收入立案金额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收入来源:营业外收入的立案标准需要根据收入来源进行判断,一般而言,来自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需要立案审批。例如,企业通过投资、出售资产等方式获得的收入需要立案审批;
3、收入性质:营业外收入的立案标准需要根据收入性质进行判断,一般而言,属于非经常性收入的营业外收入需要立案审批。例如,企业通过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无形资产等方式获得的收入需要立案审批。
综上所述,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根据其定义、会计处理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