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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怎能轻易认定

2024-05-20 来源:乌哈旅游

违建这个词大家绝不会陌生,近年来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拆违行动,以及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过程中大家都会见过或遇到过违建。对于违建来讲,最终仍逃离不了被拆除的命运,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手续不齐全、产权存疑的建筑基本上都会一股脑地当做违建处理,在征收补偿中“理所当然”地不享有拆迁补偿。

难道违建就能如此轻易地被认定,然后一拆了之吗?绝对不是!

【认定主体是谁】

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在城镇中国有土地上的违建,是要由县级政府规划部门认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建,要由乡镇政府进行认定。

因此,只有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才有权利认定建筑是否是违建。

【认定的程序如何】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首先,在接到举报或是在核查中发现建筑存在违建可能的,政府主管部门要先对该建筑进行调查取证。需要在现场采用询问、拍照、视频等方式记录该建筑的位置、结构、面积、修建时间、房屋权属等一系列详细问题,调取房屋登记部门的登记材料加以比对,还需要对该建筑的所有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相应的询问笔录。而询问笔录是需要经被询问人签字确认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的,因此被询问人在签字前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询问笔录中的内容,与描述不相符的地方也应当告知记录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应拒绝签字并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留作证据。

然后,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调查取证的记录,结合房屋登记部门的记录,以《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再认定房屋是否为违建。

最后,政府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的建筑是否被认定为违建,以及相关的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之后再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救济措施】

在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后,还能否进行维权呢?答案是可以的,此时当事人依旧享有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若是持有相关证据,并认为不属于违建的,当事人应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上级政府的复议决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来改变最初的违建认定,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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