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结婚年龄没有特殊规定。低保是针对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确定是综合考虑自然和社会因素做出的规定,两者无直接联系。
低保户的标准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申请低保的程序如下:
1、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入户评估,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3、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
4、市民政局审批。
5、农村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通过银行每季度(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