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因工死亡丧葬费补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父亲去世后能领到哪些丧葬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丧葬费是指在死者死亡后,其生前扶养的人为死者送终所支出的费用。丧葬费的发放标准根据死者的生前扶养情况以及死亡原因进行区分。
1.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这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费,标准为死亡后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六个月。
2.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这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费,标准为死亡后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六个月。
3.生前扶养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这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费,标准为其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子女的丧葬费之和。
4.丧葬费发放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丧葬费的发放标准为死亡后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六个月。
5.丧葬费的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丧葬费的支付,应当在死者死亡后两个月内,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习俗等因素而有所差异。若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无法按照规定支付丧葬费,其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或者生前扶养的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依法向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请求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不支付的,从其应当支付的丧葬费中优先支付。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此,工死亡丧葬费补偿标准已经明确规定,不再需要额外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