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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进行赔偿?

2024-03-15 来源:乌哈旅游

关于被刑事拘留可以赔偿吗?的法律问题,

一、被刑事拘留可以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除非是违法程序采取拘留,如未经审批,办案人员擅自决定的,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或者前面也都是依法审批的,但如果拘留超过了时限,一般是37天,同时后来又撤案、不起诉或无罪的。这二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时,是可以申请郭嘉赔偿的。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难同时发生的。

一般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强制措施的,最多的情况就是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变更取保候审的,这种一般是不赔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的流程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流程: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如果是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那么就需要符合形式自由的条件,如是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而被拘留的,那么该被拘留的行为人就可以向实施行政拘留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被拘留的期限以及严重程度来确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被刑事拘留可以办保释吗?

关于被刑事拘留可以办保释吗?的法律问题,

一、被刑事拘留可以办保释吗?

1、被刑事拘留不一定可以办保释,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被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行政拘留不能保释。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属行政案件范畴,保释就是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二、行政拘留的流程是怎样的?

1、行政拘留的流程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对案件进行调查、确定违法行为切实存在的作出处罚确定。

具体的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案件;

(2)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

(3)有证据证明有违法治安管理的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4)执行行政处罚、

2、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之后,有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若实施的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涉嫌犯罪,就有可能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如果是前一种拘留,是不能被保释的。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被保释。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被刑事拘留是被判刑吗?

关于被刑事拘留是被判刑吗?的法律问题,

一、被刑事拘留是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应当结合具体的案情来确定。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拘留应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刑事诉讼法》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期限为14到37天。

公安机关犯罪分子或者犯罪事实进行拘留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有需要的在三日内提请批捕,特殊的,延长一日至四日,特殊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

被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如果法院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会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一般公安机关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杀的倾向,有毁灭或者串供的可能等,具体是否追究其的刑事责任,要看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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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被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

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满足条件就可以。《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错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被错误拘留的,有权取得赔偿。

2、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被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该内容由 王丽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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