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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自己是低保户

2024-03-15 来源:乌哈旅游

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出证明。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申请低保一般条件:
1、户籍状况:具有申请地户籍。
2、家庭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和你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整个家庭的人均收入必须低于低保线,低保线是各省市按年自行确定,每年都不一样。
3、家庭财产: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这个条件各省并不一致,简单理解就是你不能有大额财产,如估值很高的房产、有价证券、机动车辆等。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有申请资格,大家申请前可以先自查一下是否够格。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九条 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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