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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和售后服务是否可以更换名称?

2024-03-11 来源:乌哈旅游

预售合同中的名字可以改,但需要出具相关报告并支付费用,开发商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房屋更名的可行性取决于不同情况:未登记合同可注销重新签订,未竣工验收需提供检查报告并支付费用,已竣工验收无法更名。预售合同应包括双方信息、标的、数量、价款、交付方式、使用性质、产权转移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分析

预售合同(已在房产局登记好了)上的名字可以改,需要出具相关报告然后由开发商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改了。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第三种情况: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预售合同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结语

预售合同的名字可以改,需出具相关报告,支付费用,由开发商提供变更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更名要根据情况判断:未登记可注销重新签订,未竣工验收需开具报告,已竣工无法更名。预售合同应包含双方名称、标的、数量、价款、交付方式、房屋使用性质、产权转移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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