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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有哪些

2024-03-27 来源:乌哈旅游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具体行为有: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都应该认定为共同生活。

这两种行为都属于重婚罪中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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