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集资的第二大特征是“公开性”,即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集资的第三大特征是“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非法集资的第四大特征就是“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是最典型的特征。不法分子会通过花言巧语,让投资人产生“高收益,零风险”的幻觉。天下没有“高收益、零风险”的生意,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高收益必然意味着高风险。参照目前银行正规理财产品的回报率,市民只要碰到年回报率超过6%的产品或者项目,并且“甲方”敢于承诺“保本保息”,就请引起高度警惕,立即远离并打电话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