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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和社保有冲突吗

2024-03-25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并不冲突,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类,实际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走的渠道也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只是两者的缴费资金来源并不一致,社保的资金来源是有单位和个人进行缴纳,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村集体以及个人三方面进行出资。虽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并不冲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而且两者的保险交了之后都是不能退的,但可以合并,合并后的养老金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失地养老保险和社保合并的条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15年,可以合并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领取养老金。不够15年的,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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