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违约定金罚则的使用条件

违约定金罚则的使用条件

2024-03-22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违约定金罚则的使用条件为: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