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问题责任承担原则
来源:乌哈旅游

保修期间,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修复;
保修期满后,如有质量问题,则需由买方进行自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保修期限的设定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准则。
如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经检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买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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