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辖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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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资纠纷引发之劳动争议需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处理,具体规定为:
由劳动合同执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控。
若对此仲裁结果仍存异议,可就相关事项向法院提起上诉,此类案件将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执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统一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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