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后提车需等待多久?
来源:乌哈旅游

事故妥善处理完毕,当检验结果与鉴定分析确定无误时,被暂扣车辆便可取回。自此日起的第五天,交管部门应通知相关方领取暂扣车辆。倘若责任人逾期未领回,由此引发的停车费则需自行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