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不用改的。 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可以改名字的,可以自己用笔在出生证上手写上去,当然最好叫医院打印上。只要你计生方面没违反政策。小孩父母双方证件齐全,就可以了。到派出所填写《公民变更身份信息申请表》,带上户口簿、到派出所录入变更信息再到县公安局户籍科审批,审批完毕后再到派出所打印上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出生证明是医院出具的,证明孩子出生情况,及父母双方的一种证明,以方便办理孩子的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可以改名字的,可以自己用笔在出生证上手写上去,当然最好叫医院打印上。只要你计生方面没违反政策。小孩父母双方证件齐全,就可以了。到派出所填写《公民变更身份信息申请表》,带上户口簿、到派出所录入变更信息再到县公安局户籍科审批,审批完毕后再到派出所打印上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名字可以改。《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在实践中,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法进行更改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进行新生人口的管理统计,并且可以节约资源,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所以如果想改的话可以在进行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来进行名字的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一经签发是不允许更改的; 你要为新生儿改名,需要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及你们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更名手续(流程及所需资料与为新生儿报户口大致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在实践中,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法进行更改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进行新生人口的管理统计,并且可以节约资源,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所以如果想改的话可以在进行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来进行名字的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一经签发是不允许更改的; 你要为新生儿改名,需要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及你们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更名手续(流程及所需资料与为新生儿报户口大致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在实践中,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法进行更改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进行新生人口的管理统计,并且可以节约资源,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所以如果想改的话可以在进行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来进行名字的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出生证明上明确写着:《出生医学证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申报出生登记时必须出示此证明。1、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2、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一经签发是不允许更改的; 你要为新生儿改名,需要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及你们夫妻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更名手续(流程及所需资料与为新生儿报户口大致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可以改名字但是比较麻烦的,如果非要改的,有以下两种方式:1、到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去派出所改就好;2、按照现有的出生证明先申报户口、然后再去派出所申请改名(16岁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不过这也就意味着孩子有了曾用名(这个曾用名会被标注在户口本上且无法删除)。派出所改名字流程: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5、公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8、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2张免冠(不带帽子,头发不遮盖脸部)1寸照片,交给户籍部门做新的身份证。而且,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乳名改学名的;(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