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行政决策程序应该包括哪些步骤1、行政决策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认识问题,界定问题,找出差距;(2)确定决策目标;(3)确定决策标准,确定每个标准的权重;(4)拟定决策方案;(5)分析方案;(6)选择方案;(7)实施决策方案,完善决策。2、法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全面梳理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使决策草案合法合规、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对决策事项涉及的人财物投入、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成本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有关方面对决策事项存在较大分歧的,决策承办单位可以提出两个以上方案。二、行政决策体制的核心是什么行政决策体制的核心是领导决策系统。行政决策体制包括:1、领导决策系统;2、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3、专家咨询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领导决策系统又称决策中枢系统,一般由行政领导集体及其工作机构或办事机构组成,既可实行委员会制,也可实行首长制;其领导者既要有良好的个体素质,也要有合理的群体结构;其工作机构应配备具有良好素质专家和工作人员,以协助领导者做好决策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领导决策系统的基本任务是负责确定决策目标和选定决策方案。
第1种观点: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1、科学决策原则;2、民主决策原则;3、依法决策原则。行政决策的特点如下:1、行政决策主体是特定的,只有具有行政权的组织和个人才能成为决策主体;2、由于行政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极其广泛,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3、既定的行政决策不仅对行政组织成员,而且对各级行政组织的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约束力,表现出行政决策的一定权威性。行政决策是指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能所做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它是公共组织,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政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做出的决定。公共组织针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或正在发生的问题做出决策,并转化成相关的公共项目,通过调动各种组织机构,调配各种社会资源,运用各种功能手段,达到问题的解决,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的目标。法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一般包括:(1)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 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财政预算;(2)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3)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措施;(4)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5)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6)需要由政府决策的其他 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第四条 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第五条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法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五条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第六条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第七条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