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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诉讼离婚可能判离的原因有什么

2024-12-26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国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个人认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都有权利向对方提出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对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都能达成一致,那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是最快最好的离婚方式。如果有任何一点达不成一致,那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法定证据,比如家暴或者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样法院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便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如果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通常第一次不会判离,那半年后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就比较大,因为连续起诉这个行为,本身就说明双方经过冷静半年后,仍无法缓和,这就可以证明感情确实无法维系了。所以,单方提出离婚,如果协商不了,那就通过连续起诉的方式,法院就能够判决离婚,这是感情不和证据不充分条件下,最快最有效的离婚方式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能否判离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起诉了几次。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反之若是法院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不会判决离婚。因此,若当事人想要在起诉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反之若是法院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不会判决离婚。因此,若当事人想要在起诉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可以马上上诉法院审理。第一次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另一方没有赌博、吸毒、家暴、重婚等恶习恶行,或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第3种观点: 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一般起诉离婚,具有以下情形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决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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