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申请公证的。(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有些法律行为必须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有些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四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四)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五)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拒绝说明有关情况或者补充证明材料的,依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进行房屋买卖公证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向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个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还需提供需要进行公证的买卖房屋的协议书或合同以及公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2、公证机构子阿受到公证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提交的,会及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3、公证申请人应当按照公证机构的规定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会指派公证员对公证事项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5、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会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十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第二十三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第二十七条 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 (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 (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 (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第3种观点: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一、房屋买卖公证费怎么收取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以下是房屋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一)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三)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四)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五)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六)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程序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相关内容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一)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二)重点审查的内容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三)出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合同主体适格、合同签订过程及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并非附条件生效合同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进行公证不影响合同效力。当然,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虽然公证并未赋予房屋买卖合同更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其增强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事实的证据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2种观点: 第一、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要携带公证所需材料: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如不动产存在拥有共有人的情况,共有人应当到公证处,并需提供共有人一致同意的书面声明;地税局缴纳税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买卖双方携带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第四、公证人员在审查材料以后,认为符合受理的予以受理,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第五、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事项后,对买卖合同进行审查。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第六、由公证人员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四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四)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五)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拒绝说明有关情况或者补充证明材料的,依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1种观点: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一、房屋买卖公证费怎么收取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以下是房屋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一)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三)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四)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五)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六)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程序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相关内容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一)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二)重点审查的内容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三)出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以下步骤公证: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证程序,保证公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第三条 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四条 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受理公证申请,办理公证业务,以本公证机构的名义出具公证书。
第3种观点: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二、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1、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①公司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①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②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4)房地产权证书。(5)房产信息单。(6)房地产买卖合同。(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2、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的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5)房屋腾清及交付的日期;(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7)违约责任;(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第1种观点: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是有效的,是否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合同一般要到公证处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首先要提交资料,然后公证员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审查是什么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申请公证的。(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有些法律行为必须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有些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1种观点: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是有效的,是否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合同一般要到公证处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首先要提交资料,然后公证员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审查是什么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合同均可以办理公证,因此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