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根据最新发布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和陪产假的规定〉的通知》文件,从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实施男性陪产假30天,女性产假98天,其中产前调整为15天,产后调整为83天。自2022年10月27日开始,南京市人民政府就开始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1日正式发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和陪产假的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男性陪产假为30天,女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调整为15天,产后调整为83天。此次新规定的颁布,既是南京市政府对职工权益保护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全国各地普遍推行的陪产假制度的落地。对于家庭多劳多得的现实情况,男性陪产假的延长,也可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与亲子关系的建立。南京市的陪产假标准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如何?目前全国各地的陪产假标准差别较大。此次南京市的新规定将男性陪产假调整为30天,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新的南京市陪产假规定,将对南京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员工产生积极影响,尤其是对于新手父母们来说更是利好,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新生儿。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涉及陪产假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用人单位或者相关法律机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此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注意落实陪产假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南京市生育服务条例》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或者其他家庭成员陪护新生儿的,单位应当给予其依法享有的陪产假。其中,接生员、月嫂、保姆等专职服务人员除外。陪产假由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最长为15天;男性职工在陪产期间,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给予报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南京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