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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的适用什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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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申请可以撤回。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股东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是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3种观点: (一)、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产生效力。(二)、效果的归属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适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三)、费用的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合同保全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合同保全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是: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积极行为,即免费转让或明显低价,或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5、撤销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三、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是否能后悔撤销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不可以后悔撤销。免除是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二)、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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