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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判决书还拉讨债横幅违规吗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判决书还拉讨债横幅,如果不具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等社会危害性的,不违法;如果具有上述危害性的,违法,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行为人应当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合法的方式来讨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讨债可以拉横幅。如果是普通的拉个横幅进行讨债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演变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办公秩序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会予以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不违法,但其性质很容易发生改变,从而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公民有集会的自由。但通过聚众、拉横幅等方式,到公安局(国家机关)门口讨债,极易引发双方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从而使参与者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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