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车险费率变动如何投保划算?

车险费率变动如何投保划算?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一般来讲,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一、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二、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的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但通常最高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所支付赔偿金额的多少和被保险人所获得的损失弥补程度。如果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在实际损失内承担比例赔偿责任。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部分损失予以全额赔偿。鉴于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几率远远大于全损,为使被保险人的风险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建议投保人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自己所面临责任风险的大小,按条款规定的档次选择确定。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投保人还可视自己的需要,选择投保一种或多种附加险,具体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可参考保单中的规定或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第2种观点: 一、商业车险的浮动1、新车标准保费上年未发生赔款标保×0.81连续2年未发生赔款标保×0.72连续3年未发生赔款标保×0.72、出险上年发生1-2次赔款标保×0.9上年发生3次赔款标保×0.99上年发生4次赔款标保×1.08上年发生5-7次赔款标保×1.3二、浮动标准商业车险的浮动标准有很多私家车主不知道具体是怎样挂钩的一家产险公司的电话销售商业车险费率表,该表显示了商业车险浮动标准与上年赔款记录的详细挂钩规则。商业车险浮动标准与上年理赔次数挂钩,学名叫做“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在保费打折方面,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7折;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8折;上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9折;新车投保或上年赔款次数在3次以下,保费不打折不上浮。在保费上浮方面,上年发生3次赔款,保费上浮10%;上年发生4次赔款,保费上浮20%;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保费上浮30%。在商业车险浮动标准与赔款记录挂钩的标准方面,多数产险公司执行的标准大致相同,车主可通过各产险公司官方网站或保监会官方网站查询到部分产险公司的商业车险费率。虽然各家产险公司商业车险浮动标准浮动比例大致相当,但是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销售渠道,浮动比例可能大相径庭。车主可以从该公司的两种销售渠道买到商业车险,一种是传统的营业门店投保,另外一种是拨打统一客户服务专线投保,也就是电话销售。电话销售渠道的商业车险浮动比例与其他公司大致相同,传统营业门店销售渠道则差距较大。该公司门店销售保费浮动比例是这样的:上年赔款1次,保费打7折;上年赔款2次,保费打8折;上年赔款3次,保费上浮15%;上年赔款4次,保费上浮51%;上年赔款5次以上,保费上浮69%。该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如果上年赔款次数超过了7次,续保时可能会遭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新车标准保费:上年未发生赔款 标保×0.81续2年未发生赔款 标保×0.72续3年未发生赔款标保×0.7。2.出险:上年发生1-2次赔款标保×0.9年发生3次赔款 标保×0.99年发生4次赔款 标保×1.08年发生5-7次赔款 标保×1.3。法律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年度保险期间内,车辆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上浮75%,出险5次保费翻倍年内不出险的车辆保费8.5折,两年内不出险的7折,3年内不出险的6折。法律依据:《商业车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2种观点: 车辆保险系数的意思是车险费率调整的一个依据,相关规定如下:1、投保人在下一年缴纳车险保费的时候,车辆的具体情况会被作为参考依据来计算保费,车辆情况不同缴纳的保险费用也就不同;2、车险费率体征系数系数主要包括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等细分系数。商业车险的类别如下:1、交强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2、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3、盗抢险: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赔偿比例根据车辆使用年数和保养情况评估;4、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10万元确定;5、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6、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险通常指人为的、恶意的划痕,比如:车辆停在小区,小孩淘气用锐器将车身油漆划坏,这种情况下如果保了该险种就能得到理赔。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划痕则属车辆损失险的赔付范围。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3种观点: (一)商业车险费率系数是什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使用:(1)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2)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3)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4)在境内其他地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二)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向保监会报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申请材料。保监会按照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审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根据工作需要,审批时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费率精算报告中全国、各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等主要指标预期值均不高于各指标前三年平均值,且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不低于该指标前三年平均值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在申请材料中对拟使用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名称编号、费率计算公式和费率调整范围进行简要说明,无需报送详细的费率方案。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和修订机制。产品获批使用后,如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报送申请材料时的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财产保险公司应主动对费率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报送保监会审批,严格防范商业车险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我国各个区域的自主渠道系数都有了稍微的降低调整,说明车险的赔率与原来相比会有所减低。毋庸置疑的是车主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合同中会详细说明每一项的费率是多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业车险浮动标准与上年理赔次数挂钩,学名叫做“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在保费打折方面,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7 折;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8折;上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打9折;新车投保或上年赔款次数在3次以下,保费不打折不上浮。在保费上浮方面,上年发生 3次赔款,保费上浮10%;上年发生4次赔款,保费上浮20%;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保费上浮30%。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第2种观点: 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一、查封车辆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4、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分析:2015年4月22日23时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内环辅路,本案被告崔某将其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车上载三颗树)由北向南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自行离去。2015年4月23日6时15分,宋文智驾驶摩托车由北向南在最外侧机动车道绕行树枝时,其前轮卷入树枝后车轮向左失控,适逢本案另一被告王某驾驶重型专业作业车由北向南行驶,王某车前部与宋某连人带车接触后,右前轮将宋某碾压,经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认定,崔某为主要责任,王某为次要责任,宋文智为次要责任。因崔某所驾驶车辆所有人为北京燕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燕塔公司),并在华农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简称华农保险)投保保险,王某所驾驶车辆所有人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厂(下简称朝阳环卫),并在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简称太平洋保险)投保保险,宋文智父母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简称朝阳法院),请求各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157元、死亡赔偿金878200元、丧葬费387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90580元、住宿费3100元、财产损失2700元、交通费3701元。

第3种观点: 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根据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是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商业车险行业的保费收取准则,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有两种,一种是交强险的,另一种是商业险的。目前的交强险浮动标准依然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驾挂钩。如果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下浮10%;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如果上年度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10%;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上浮30%。目前的商业险浮动标准,主要和上年度的出险次数挂钩。如果上年度出现次数较高,商业险价格上浮,反之,商业险价格下浮。一、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的好处1、费改之后保费与风险挂钩费改之前,新车购置价相同,车险保费相同,费改之后,新车的购置价相同,零件便宜,保费便宜,反之亦然。其次,驾驶人的驾驶水平也决定了保费的高低。驾驶人不出险、不违反交通法规,保费会打折,如果驾驶人经常出险或者违反交通法,保费则会不断提升。2、费改之后购买保险有技巧首先,同价位的汽车,要考虑哪个车型零件相对便宜,即零整比系数更低。所谓零整比,对于汽车来说,也就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其次,购车时要考虑安全性高的车型。即使是相同新车购置价的车辆,不同车辆的安全系数也是不同的,面临的风险、出险的几率也不同,它们的维修成本存在巨大的差异。“车型定价”的本质是以车型作为风险分组维度,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据介绍,根据全国车险行业多年理赔数据,每款车型都有自己的费率。赔付率高的车型,保费相对较高。例如:之前有消费者的某车型汽车第二年续保保费增长20%,原因就是因为赔付率较高。3、新费改对消费者益处多多,此次车险改革非常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除了之前提到的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外,此次车改拓宽了保障范围,车辆未上牌情况出险可以获得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均获得赔偿等等。此外,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此次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了商业车险产品供给,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最后,本次费改有利于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费改之后,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进行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