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依财产保险所包括的险别内容不同而有不同的确定方法。这里介绍几种主要的财产保险的保额如何确定。在我国,面向企事业单位等开办的财产保险,无论是综合险还是基本险,其保险金额的确认是依财产项目分别确定的。对于固定资产,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有:(1)按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时的原始帐面价值确认,在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比较一致情况下,可采用此方法。(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采用此种方法是在帐面原值与实际价值差距过大时,为使被保险人在损失后获得充分保障,在帐面原值基础上附加一定成数,使之趋近于重量重建价值。(3)按重新购置或重建该固定资产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确定保险金额。(4)按评估后市价或根据公估价由被保险人确定保险金额。对于流动资产,其保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帐面价值。对于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其保险价值则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对于运输工具保险,保额确定方法如下:(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实际价值。(2)船舶的保险金额是根据船舶的保险价值确定的,船舶保险一般是定值保险,其保险价值在签定保险合同时由双方商定,商定的保险金额作为保险金额。(3)飞机机身保险,一般也采用定值保险方式,可按净值确定,也可双方协商处理。对于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是根据业务不同分别处理。(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属于定值保险,在确定保险金额之前,首先必须确定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按货物在启运地发票价格,加上运费和保费的总和,或按货物的到岸价估算,习惯上允许附加一定的预期利润。(2)国内货币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货物起运地销售价或货物起运地销售价加上到达目的地的各种运费一起作为保险金额或是以被保险人在目的地的销售价作为保险金额。对于家庭财产保险,由于家庭财产一般都无帐可查,而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干差万别,所以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根据财产实际价值自行估价确定,保险金额应分项列明,一般可分为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家庭财产及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三项。一、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缴清吗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二、保险过期了怎么办1、保险分很多种,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规定,以车险为例。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车辆脱保了多少时间,一般在三个月内交保还是可以得到优惠折扣的保险费,超过三个月就按照原价交强险和商业险缴纳就可以了。接着,如果车险过期后,一旦车主自己发现过期,不管过期多少时间爱都应当立即办理续保,交强险一旦缴纳后去车管所验检后可以领取到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应该贴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方。车主续保渠道:电话续保、上门续保、网上续保等。现在保险公司服务内容比较全面和完善,各种方法都可以投保,还有一对一专人服务等衍生服务。2、最后补充一点,因为有些车主车险过期以后,接到过保险公司电话,说车险过期会吊销驾驶证,一般来说驾驶照是不会被吊销,因为司机的驾驶证是车管所发的,保险公司是不能吊销牌照或驾驶证。
第3种观点: 一、企业财产保险最高额是怎样的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亦即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不同性质的财产投保时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是不同的。1、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规定,流动资产投保时,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帐面余额投保。就是说,流动资产投保,保险金额的确定办法有两种:一是以近12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为保险金额,二是以最近帐面余额为保险金额。2、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依照中国**保险公司制定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将固定资产投保时,其保险金额确定的方法有三:一是可以按帐面原值投保,即可以将帐面原值作为保险金额;二是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帐面原值加成数作为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即按重置重建价作为保险金额。3、已推销或未列入账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这些财产投保时,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即可以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财产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二、投保企业财产险的注意事项1、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结案。2、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公司出具批单批注。4、被保险人从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向公司提交条款中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5、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帐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指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的灾害、事故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也就是保险财产只有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负经济赔偿责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是采用列举责任方式,对其他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不负责任。根据现行《企业财产保险条款》规定,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企业财产保险条款》还规定,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上述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失,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这部分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被保险人自有的或与他人代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限于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由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的设备遭受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三停”以致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一概不属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对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在产品和贮藏物品等保险财产的损坏或报废负责)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对非保险财产的损失则不负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如果被施救的财产中,包括了未保险的财产,且保险财产与款保险财产的施救费用无法分清时,保险人应根据施救保险财产价值与全部施救财产总值的比例负责施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