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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是国家机关嘛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是国家机关。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通过的决议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方面要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另一方面也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章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和县政府的区别:1、职能不同:县委负责党务,研究决策,制定方针;政府负责行政事务,具体执行党委的决定。2、性质不同:县委是县一级委员会,属于党委;县政府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3、附属关系不同:县委领导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受县委统一领导。同一级的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咱们国家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是所谓“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党委在四套班子里位居第一位,起领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县政府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县委是中国共产党县一级委员会机构的简称,有时也指县委机构的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县一级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有23个局部门分别为:县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安监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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