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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有几大局?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有23个局部门分别为:县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安监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2种观点: 一个县有150多个个行政部门1、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会(政协)3、县人民法院4、县人民检察院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县经济委员会(经贸委)8、县教育局9、县科学技术局1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1、县公安局(干部一般高配为副处级)12、县监察局(现在又分成若干个分局)13、县民政局14、县司法局15.县财政局16.、县人事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时为外国专家局)17、县知识产权局 (原专利局)18、县国土资源局19、县规划局20、县建设局等一、县一级各领导级别1、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等县四套班子正职是正县级(正处级),如果有的县地位特殊、经济比重大,县委书记甚至县长可能是副厅级。2、县委常委:除书记、县长外,一般都为副县级(副处级),有的地方县委副书记是正县级。3、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一般都是副县级(副处级)。四套班子成员统称为县领导。4、公检法领导一般都为副县级,公安局长普遍挂职副县长。5、工业园区、管理处等负责人,一般情况为副县级。6、局长,乡镇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一般都是正科级,副职为副科级。二、县一级领导干部排序1、县级干部综合排序: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法检两长、其他县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2、县级干部各系统内部排序:排除组织部门特别说明,以任同一系统的时间先后顺序来排序。3、科级干部排序:这方面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职务和级别,一般按照部门权重排序,但有时也参考个人任职时间等。部门的一般顺序是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常委部门、党委部门(老干部局、信访局、农工委等)、政府部门(各局)、群团部门(工、青、团、妇等)、垂管部门(公检法、税务等)、乡镇街道。人员排序一般为正科级领导、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副主任科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1.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会3.县人民法院4.县人民检察院二、县政府委办局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县经济委员会8.县教育局9.县科学技术局1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11.县公安局12.县监察局13.县民政局14.县司法局15.县财政局16.县人事局17.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8.县国土资源局19.县规划局20.县建设局21.县市政管理委员会22.县交通局23.县粮食局24.县商务局25.县文化局26.县卫生局27.县人口与计生委28.县审计局29.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0.县地方税务局31.县国家税务局3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3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34.县环境保护局35.县水利局36.县工业促进局37.县农业局38.县广播电视局39.县新闻出版局40.县文物局41.县体育局42.县统计局43.县物价局4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5.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6.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47.县信访局48.县人民政府研究室49.县人民防空办公室50.县林业局51.县信息产业局52.县老龄委53.县行政服务中心54.县招商局55.县房产管理局56.县外事侨务旅游局57.县水产局58.县知识产权局三、县委部委办局59.县纪委监察局60.县委组织部61.县委宣传部62.县委政法委员会63.县委政研室64.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65.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66.县国家保密局67.县委统战部68.县委党校四 、县政府其他委办局69.县地震局70.县中医管理局71.县路政局72.县乡镇企业局73.县运输管理局74.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75.县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76.县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77.县城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78.县老干部局79.县政府采购办公室80.县监狱管理局81.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办)82.县人民政府参事室83.县档案局(馆)84.县版权局85.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86.县机构编制委员会87.县政府口岸办公室88.县农业机械管理局89.县公安消防局90.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五、人民团体(比照公务员)91.县妇联92.中国贸促会分会93.县残疾人联合会94.县海外联谊会95.县归国华侨联合会96.县科协97.共青团市委98.县总工会99.县消费者委员会100.县摄影家协会101.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02.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03.县工商业联合会104.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05.县志愿者协会六、县事业单位(财政列支)106.县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107.县扶贫开发办公室108.县委县政府招待办109.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110.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1.县招投标中心112.县经济信息中心113.县投资管理中心114.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115.县电信分公司116.县移动分公司117.县联通分公司118.县铁通分公司119.县供电公司120.县邮政局121.县国有资产管理局122.县气象局123.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124.县通信管理局125.县投资促进局126.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27.县医疗保险局128.县无线电管理局129.县科学技术研究院130.县勘察设计研究院131.县人才市场132.县图书馆133.县公路总段134.县中心血站13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6.县人民医院137.县中医院138.县妇幼保健院139.县高级中学140.县高新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县有15个局级单位,分别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军分区、副厅级部门,市纪委、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海关、央行地方分行。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通常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管辖或由省直接管辖。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和县政府的区别:1、职能不同:县委负责党务,研究决策,制定方针;政府负责行政事务,具体执行党委的决定。2、性质不同:县委是县一级委员会,属于党委;县政府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3、附属关系不同:县委领导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受县委统一领导。同一级的党委和政府的关系咱们国家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是所谓“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党委在四套班子里位居第一位,起领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县政府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县委是中国共产党县一级委员会机构的简称,有时也指县委机构的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县一级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有23个局部门分别为:县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安监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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