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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第五联。1、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2、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3、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也就是说后三联可用做提货联存根联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2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4、汇总联,是增值税纳税人按纳税期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的注意事项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4、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6、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7、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8、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3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第五联。1、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2、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3、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也就是说后三联可用做提货联存根联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2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4、汇总联,是增值税纳税人按纳税期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的注意事项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4、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6、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7、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8、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1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第五联。1、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2、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3、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也就是说后三联可用做提货联存根联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2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4、汇总联,是增值税纳税人按纳税期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的注意事项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4、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6、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7、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8、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1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第五联。1、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2、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3、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也就是说后三联可用做提货联存根联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2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4、汇总联,是增值税纳税人按纳税期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的注意事项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4、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6、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7、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8、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3种观点: 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共几联,各联的顺序和用途是什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和四联之分。没有六联的。1、三联第一联是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第二联是抵扣联,就是去税务局或者网上认证的联次,此联相对重要,要保证发票内容清晰,密码区无刮痕,不然机器无法识别。。第三联是购货方记账联,也就是发票联,是购货方入账要贴进凭证的联次。2、四联第一联是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是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是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是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3、各联的作用: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还有不懂的吗?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构成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四联:第一联蓝色存根联第二联棕色发票联第三联绿色抵扣联第四联黑色记账联各联的作用: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作用(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2)—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法律客观: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关于增值税方面犯罪之所以十分突出,除了犯罪分子为追求巨额财富,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外,另外-个重要原因是存在一个很大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场,使得犯罪分子为牟取巨额财富而伪造、出售、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狂,严重地干扰了税制政革,如果任其泛滥,财税体制改革就会有失败的危险。因此,必须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严历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市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l、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所谓购买,是指行为人以一定价格用货币或者其他利益从他人处换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所谓非法购买,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规定的购买行为。为了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对发票的领购条件、程序及其发售的主体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违反,否则即属非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有关规定,非法购买,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况: 一是主体不合法的购买。除由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的购买,都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其购买不论采取何种手段都属非法。-般纳税人如果出现法定的购买阻碍事由,而采取欺骗手段购买,也属非法购买。所谓法定的购买阻碍事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以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未按增值税有关规定要求填开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写购用、存废情况、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等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3)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已经领购的,税务机关应当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二是手段不合法的购买,如果不按法律要求的程序购买,亦属非法购买。如提供的证件是伪造的、或行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而购买的,或不依核准的数量进行购买的,等等都属于手段不合法的购买。 三是从无出售权的单位与个人处购买,在我国,有权发售发票的唯一主体是税务机关,如果从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与个人处购买,也属非法购买。 2、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此种行为,本质上亦是一种非法购买。其区别在于第一项行为的“非法购买”对象是伪造的、而后者则是真实的。判断是否属于“购买伪造的行为”,要依行为人主观上的确认而定,如果确认是伪造的而购买,即属本项意义上的购买,否则即属“非法购买”。明知伪造而购买,不论其手段与方式,亦不论从何人何处购买,都可构成本罪。所谓伪造、则是指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式样、图案、色彩、结构等特征采取印刷、复制、石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通过伪造手段而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属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节第21l条的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必要求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前,应以此做为量刑的起点。

第2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4、汇总联,是增值税纳税人按纳税期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的注意事项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4、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6、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7、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8、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关于增值税方面犯罪之所以十分突出,除了犯罪分子为追求巨额财富,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外,另外-个重要原因是存在一个很大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场,使得犯罪分子为牟取巨额财富而伪造、出售、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狂,严重地干扰了税制政革,如果任其泛滥,财税体制改革就会有失败的危险。因此,必须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严历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市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l、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所谓购买,是指行为人以一定价格用货币或者其他利益从他人处换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所谓非法购买,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规定的购买行为。为了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对发票的领购条件、程序及其发售的主体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违反,否则即属非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有关规定,非法购买,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况: 一是主体不合法的购买。除由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的购买,都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其购买不论采取何种手段都属非法。-般纳税人如果出现法定的购买阻碍事由,而采取欺骗手段购买,也属非法购买。所谓法定的购买阻碍事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以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未按增值税有关规定要求填开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写购用、存废情况、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等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3)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已经领购的,税务机关应当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二是手段不合法的购买,如果不按法律要求的程序购买,亦属非法购买。如提供的证件是伪造的、或行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而购买的,或不依核准的数量进行购买的,等等都属于手段不合法的购买。 三是从无出售权的单位与个人处购买,在我国,有权发售发票的唯一主体是税务机关,如果从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与个人处购买,也属非法购买。 2、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此种行为,本质上亦是一种非法购买。其区别在于第一项行为的“非法购买”对象是伪造的、而后者则是真实的。判断是否属于“购买伪造的行为”,要依行为人主观上的确认而定,如果确认是伪造的而购买,即属本项意义上的购买,否则即属“非法购买”。明知伪造而购买,不论其手段与方式,亦不论从何人何处购买,都可构成本罪。所谓伪造、则是指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式样、图案、色彩、结构等特征采取印刷、复制、石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通过伪造手段而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属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节第21l条的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必要求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前,应以此做为量刑的起点。

第1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分为二联版和五联版基本联次分为两联:第一联版为记帐版,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第五联。1、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2、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3、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全国不作统一规定,也就是说后三联可用做提货联存根联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2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帐联,是销售方记帐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抵扣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帐凭证,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4、汇总联,是增值税纳税人按纳税期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的注意事项如下: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4、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6、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7、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8、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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