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起诉以收到起诉状为真,不要轻信网上以法院名义发的诈骗短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也会打电话通知被告人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被起诉后,法院一般会通过快递向被起诉人邮寄法院传票,或者以公告形式告知。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是要本人到法院直接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院打电话不接的情况要视具体情形而定。一、如果是法院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无法联系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另外,还可以实地去被告住处(或工作地)查看核实,然后联系此案主办法官,让法院直接派人上门送达;提供被告联系地址,告知法官,通过邮寄送达;二、通过电话传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法院对必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换手机号码,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确保自己随传随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换手机号了法院可以通过家庭住址联系。法院一般会电话通知领传票,如果不来法院会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如果无法邮寄或者邮寄无人签收,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如果仍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法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在送达的同时受送达人要签收,必须有送达回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换手机号码,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确保自己随传随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