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债务人失踪已经满两年,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的,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将债务人的剩余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且急需债务人还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缺席审判。在判决生效后无法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四十三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应当在到期时清偿。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法院酌定,可以分期偿还,在短时间内减轻偿还压力。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约定每次还款的时间和金额。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主要有两种情况,暂时还不起。暂时无法偿还的,即由于资金不能在短时间内收回,资金短缺,供不应求,不能及时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二、债务人申报财产;三、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指法院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四、债权无效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之间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方主要主张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