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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停车收费标准是如何的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天津马路边停车怎么收费一、差别收费区域和收费时段划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将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别收费。停车收费区域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机动车停车收费“7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二)夜间计次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计次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收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形式。夜间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区域实行限行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举办地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五)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六)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停车场(政府全额或者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所在收费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

第2种观点: 一、差别收费区域和收费时段划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将按照“中心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别收费。停车收费区域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机动车停车收费“7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二)夜间计次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计次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收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形式。夜间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区域实行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举办地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五)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六)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停车场(政府全额或者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所在收费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差异收费区域和收费时间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市将按照中心城市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市停车收费,同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时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停车收费区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及时调整差异化收费区域。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00至21:00为计时收费时间,夜间21:00至次日8:00为计时收费时间,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为计时收费时间,夜间18:00至次日8:00为计时收费时间。二、机动车停车收费七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地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的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半小时(二)夜间计时收费标准。各地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次(三)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夜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限制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自然月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了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场所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次(五)中心城市旅游景点机动车停车收费按当地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天停车超过8小时的,按8小时收取。(6)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酒店、写字楼等建筑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停车场(政府全额或投资建设的除外)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收费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交通流量状况及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建立动态的区域划分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引导出行、调节需求”的价格杠杆作用,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的范围。2、按照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具体区域类别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3、计时与计次收费的时段划分。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天津马路边停车怎么收费一、差别收费区域和收费时段划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将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别收费。停车收费区域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机动车停车收费“7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二)夜间计次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计次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收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形式。夜间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区域实行限行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举办地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五)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六)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停车场(政府全额或者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所在收费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

第3种观点: 一、差异收费区域和收费时间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市将按照中心城市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市停车收费,同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时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停车收费区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及时调整差异化收费区域。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00至21:00为计时收费时间,夜间21:00至次日8:00为计时收费时间,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为计时收费时间,夜间18:00至次日8:00为计时收费时间。二、机动车停车收费七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地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的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半小时(二)夜间计时收费标准。各地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次(三)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夜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限制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自然月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了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场所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次(五)中心城市旅游景点机动车停车收费按当地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天停车超过8小时的,按8小时收取。(6)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人民币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酒店、写字楼等建筑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停车场(政府全额或投资建设的除外)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收费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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