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中国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直接到境外上市,第二种是间接到境外上市。这里主要介绍与中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到境外上市相关的规划。一、直接到境外上市1、该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2、该公司必须按照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批准。3、该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到境外上市章程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并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必备条款》的内容。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通知》,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或者同时向上述两者提出申请。公司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初选后,以正式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推荐。5、该公司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也可适当考虑其他产业行业。6、该公司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政策并在募股后符合国家对国有股控股的政策要求。7、该公司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应有明确用途,属于从事基建、技改项目建设的公司,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8、该公司必须是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9、筹资须达到一定规模。按合理市盈率计算预计筹资额应在5000万美元(3400万英镑)以上。10、该公司必须具有创汇能力,创汇水平一般须达到近利润额的10%,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对于从事基础设施的公司,这些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应该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初步承诺。11、该公司有良好的经营机制和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享有声誉,连续3年内享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管理人员应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公司的管理层应保持稳定。12、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没有体制或法律上的障碍。二、p间接境外股票上市1、间接境外股票上市的定义是指非在境外经营、包括境内资产和股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公司所控股的),发行股票和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2、间接的境外上市有不同的方式,列举如下:①上市有境外资产和国内股票所支持;②通过获得或股权转让的方式让渡国内股票到境外公司(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3、间接境外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①境外公司必须拥有国内公司控股至少达3年的股东;②国内公司必须预先获得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③当筹资结束后,由该国内公司起草的报告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④应预先提交给中国证监会的由律师就该公司间接到境外上市事宜的法律意见书。4、p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按照有关程序受理法律意见书。三、到境外上市的高科技或高成长性公司鉴于没有现行的法规对中国高科技企业在伦敦的高科技板或美国的纳斯达克上市作出规定,因此境内类似的公司可以参照到香港创业板(gem)上市须符合的条件,当作在伦敦和纽约两个市场上市的指引。按照《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境内公司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满足下列条件:①该公司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企业;②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划规定的条件;④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健责任;⑤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第3种观点: 1、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同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纽约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取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证监会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无异议函,也即取消对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阅)和境外申请上市。2、间接上市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3、其它方式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通常较多采用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大类,但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上市。但这两种上市方式往往是企业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有些中国企业会通过上市加速器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上市前服务、上市中服务、上市后服务,由上市加速器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析,找准最适合的市场,选择最有效的上市方式,缩短融资时间。一、境外上市的条件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境外直接上市融资,证监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上市申请依法予以批准:(1)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2)申请公司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境外融资额不应少于5000万美元;(3)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稳定的高级管理层;(4)上市后分红派息要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5)申请公司要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因境内公司境外直接上市是一项系统的资本运作工程,须有境外推荐人、境外主理商、境外会计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深入参与。为此,证监会规定,境内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二、境外上市所需材料介绍境外上市所需材料,主要需要准备企业法律材料、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料这三方面的材料准备。1、企业法律资料(1)、工商登记注册资料(正本与副本)(2)、税务登记注册资料(国税、地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护照、法人证、委托人证明)(5)、贷款卡及复印件(6)、股本结构,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企业股东,请附企业登记执照2、企业财务状况(1)、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表(2)、未来投资使用计划、资金还款计划3、项目资料(1)、项目立项手续批复或备案资料或核准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的详细资料(3)、国家有关项目建设需要行业申请的其他批复(4)、项目企业简介及管理团队介绍以上是境外上市所需材料,在办理境外上市时候需要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