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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如何规定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

2024-12-10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现行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埋藏物的所有权。关于其所有权的确定,各国立法主要采取三种方式:(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即采此规定。(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瑞士民法典即作此规定。(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中国和前苏联均采此规定。发现埋藏物是事实行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为发现人。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地下埋藏物,发现人不得取得所有权。发现埋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能找到所有权人的应当归还所有权人,找不到的应当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个人所有或归国家所有。地下埋藏物被发现后,如果埋藏物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其继承权时,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交还给埋藏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只有确实查证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时,才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埋藏物所有权:(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所说的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土地之中且所有人不明的财产。对于一些所有权已经根本无法查证的这些地下埋藏物,特别是有可能会被鉴定为国家文物的,理论上来说所有权都属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即采此规定。(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瑞士民法典即作此规定。(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中国和前苏联均采此规定。发现埋藏物是事实行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为发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可以证明埋藏物或隐藏物主人的,归原主人所有。对于不能证明其所有权归属的,通常应上交国家所有,国家会给予一部分物质奖励。同时,如果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为文物的,归国家所有,如果发现人隐匿不交出的,将会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现行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现行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埋藏物的所有权。关于其所有权的确定,各国立法主要采取三种方式:(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即采此规定。(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瑞士民法典即作此规定。(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中国和前苏联均采此规定。发现埋藏物是事实行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为发现人。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地下埋藏物,发现人不得取得所有权。发现埋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能找到所有权人的应当归还所有权人,找不到的应当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个人所有或归国家所有。地下埋藏物被发现后,如果埋藏物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其继承权时,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交还给埋藏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只有确实查证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时,才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埋藏物所有权:(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所说的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土地之中且所有人不明的财产。对于一些所有权已经根本无法查证的这些地下埋藏物,特别是有可能会被鉴定为国家文物的,理论上来说所有权都属国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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