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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1、先到专利局或委托代理机构检索对方的专利文件,并请代理人或律师对产品和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或外观设计图片进行技术对比,判断侵权的可能性。2、在判断产品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嫌疑后,应对对方的专利进行有关无效检索,收集对方专利申请日以前的有关相同或接近的技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并要求法院中止审理,直到专利复审委托员做出审查决定;如果收到的有关证据对自己明显不利,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3、开展针对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研究,开发出技术更先进,技术效果更好的产品并及时申请专利,通过交叉许可的途径取得该专利的使用权,吸取教训,开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概括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则可采取第二种方式,请求当地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同时符合以下四个要件,才构成专利侵权行为:1、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2、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4、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第2种观点: 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侵犯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数额,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做出判断。如果你不是真正的侵权,那么你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如你使用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你自己商标的宣传或者广告的资料,货物进出的发票等,都准备好。一、产品被告专利侵权怎么办1、判断涉案专利是否无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审查实施的技术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样品为依托,以申请专利为后劲。涉嫌侵权人在判断涉案专利是否有效地同时,还应当分析自己实施地技术是否落入该专利权地保护范围。这就需要合理确定该专利权地保护范围,并正确适用全面覆盖规则,等同替代规则,禁止反悔规则等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如果运用专利侵权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后,认为并没有落入该专利地保护范围地,涉嫌侵权人可以提出自己地行为不构成侵权地抗辩。即使涉嫌侵权人通过分析,认为自己实施地技术落入了涉案专利地保护范围,但是涉嫌侵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实施地技术属于公开技术地,仍可以提出公知技术抗辩。此外如果涉嫌侵权人是专利产品地使用者或者销售者地,涉嫌侵权人不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并能举证证明该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3、及时与专利权人协商和谈判被控侵权人收到专利权人地警告函后,一方面积极收集证据,全面研究分析相关地技术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及时与专利权人协商、谈判,争取较低地损害赔偿数额,或者以自己认为有利地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如取得专利权人地实施许可或者交叉许可等。需要指出地是,涉嫌侵权人在与专利权人进行协商、谈判前,所作地收集证据、全面研究分析相关技术问题地工作,对于在协商、谈判中争取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例如,涉嫌侵权人通过技术分析,认为涉案专利有可能被宣告无效地,就可以以此作为谈判地筹码,从而获得对自己有利地谈判结果。4、积极应诉专利权人就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涉嫌侵权人应当积极应诉。涉嫌侵权人,即被告应当首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审查。例如,原告是否适格;起诉是否在诉讼时效内;受理案件地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等等,从而决定是否可以提出诉讼主体资格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或者管辖权异议。其次,被告可以在答辩期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通过在答辩中对技术问题地详细分析,说服法官裁定诉讼中止。诉讼中止对于保护被告地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二、侵权人应负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2、赔偿权利人的损失;3、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三、被侵权人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1、在先商标注册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假冒的,或者有充分的理由足以说明该使用行为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背公序良俗而予以制止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后商标注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可能引起混淆的,可以一并或单独起诉。3、在先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或者存在其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形的。4、已经注册的不予核准注册并禁止使用且未撤销注册的商标有正当理由需要继续使用时又遭他人抢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3种观点: 专利侵权被告的应对措施如下:1、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2、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予专利条件,能够向专利局提出无效程序。3、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当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4、因为专利诉讼比较复杂,建议请专业的律师,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办。《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也能够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一、自我专利保护措施有哪些?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专利保护的法定途径有三:1、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二、与发明专利相同多少是侵权发明专利侵权不是按照相同的程度来确定侵权,而是按照是否具有专利的全部设计特征来确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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