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中考升学分 (含符合政策规定的加、降分,下同)达到指导线、且升学区域和户籍都在“5+2”区域的考生:可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统招生、调剂生志愿;升学分达到指导线、升学区域在“5+2”区域但户籍不在“5+2”区域的考生可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调剂生志愿。法律依据:《石家庄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政策发布》 初中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使用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的中考试题,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22日,五个科目考试时间各120分钟。中考总成绩为61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10分(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为5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现九年级学生因故未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的,石家庄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安排补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从学生身心健康安全角度出发,2021年我市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不再组织进行,由此涉及到的理化生实验成绩10分和体育成绩30分不再计入升学总成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的教育改革之后,中考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职高和普高的录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变成了5:5。也就是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半能上高中考大学,另一半只能上职高,并且严格控制这个比例。个别的地区甚至实行中考一考终考制,就是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更是不允许复读。考不上只能去职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普高与职专录取比例确定为5:5,将在全国全面实行。第二:美育将纳入中考,学生考试科目又多了 第三:所有学校及辅导机构禁止招收初三复读生,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中考1比1录取:教育部调整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录取比例,要求按照1比1进行分流,意思就是要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人数比例要达到1比1。2、禁止中考复读:在我国目前实行的9年义务制教育的大环境下,选择复读的学生会占用应届生的教育资源,相对于应届生来说,就体现了不公平性。所以国家规定禁止招收初三复读生也在法理之中。当下社会高速发展,职业教育更加注重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教育,这也是为了让学生在毕业之后能够更快融入社会和职场,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认可度和受欢迎度,逐渐高于普通教育毕业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四年来,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我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中考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中考改革奠定了基础。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师、学生充满了活力,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的教育改革之后,中考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职高和普高的录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变成了5:5。也就是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半能上高中考大学,另一半只能上职高,并且严格控制这个比例。个别的地区甚至实行中考一考终考制,就是中考只有一次机会,更是不允许复读。考不上只能去职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