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报告令不是强制执行。财产报告令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人民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