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样的
2024-08-06
来源:乌哈旅游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及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一、商品房面积纠纷
商品房面积纠纷的处理方式:
1、首先判断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含3%),如果是,就按照实际面积来计算价格;
2、如果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如果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在3%以外,价款由出卖人承担;如果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在3%以外,出卖人双倍返还。
二、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能否退定金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超过绝对值百分之三的能退定金。超出3%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及定金;未超出3%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三、房屋面积有差异能解除合同吗
在房屋买卖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起码还得要有超过3%的面积误差。要是发现房屋出现误差的,可以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解决: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就是现在房屋实际的面积与合同上说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或是就是这个数的,那么不管是小于还是大于,购房者跟开发商都不要计较,购房者只要照实给房款就行了。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相比要是超出3%的,为保证买卖的公平,购房者要觉得接受不了的话那就可以直接找对方退房了。这种时候购房者选择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当然,现在买受人也可以不选择退房的,要根据实际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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