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前多少天换领驾驶证
2024-08-06
来源:乌哈旅游
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届满九十天前在车辆管理所处换领驾驶证。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考场的场地设施、考试系统、考试工作等进行统一管理。
一、扣满12分就吊销驾照? ? ?
扣满12分不会吊销驾照,但需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二、A2驾照扣分分为哪些情况
A2驾照扣分情况分别是:
1、扣分不足12分,只需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即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已缴纳罚款的,清除记分;
2、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未缴纳罚款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扣分满12分,需要参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处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清除记分,发给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驶证扣24分多久吊销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车管所扣留并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考场的场地设施、考试系统、考试工作等进行统一管理。
社会考场的考试系统应当接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系统,实时上传考试过程录音录像、考试成绩等信息。
第五十八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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