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垫付收据怎么写
2024-08-06
来源:乌哈旅游
丧葬费垫付收据应写明垫付人的身份信息、垫付事由、垫付时间和垫付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并签字、注明日期;如果有其它死者的近亲属或有关机关人员在此的,可请其作为见证人,并签字填写日期。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的承担方需视情况而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
2、部分情况下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
3、如果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条件如下:
1、适格的原告。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必须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人;
2、被告必须是明确、具体的。通常在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话,需要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如果被告是法人的话,则提供法人的工商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
3、具体的诉讼请求。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赔偿的数额必须是确定的。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必须在诉状中写明每个赔偿项目及其数额;
4、具体事实根据和理由。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存在。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证明事故的真实发生以及各项损失。
二、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
租房押金收据的书写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首先写明押金收据标题,其次写明支付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押金金额(包括大小写)、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最后写明收款人基本信息,收款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三、交通事故导致伤者住院费用应由谁垫付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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