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到珠海如何办理居住证?

到珠海如何办理居住证?

2024-08-06 来源:乌哈旅游

珠海居住证的办理方式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根据申办条件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予以办理。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制作发放居住证。需要的时间是15天内、最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暂住证丢了怎么补办
暂住证丢失的补办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补办。补办时需携带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缴费后可以取得办证回执。最后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即可。暂住证办理下来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如果过期了是不能延期的,只能重新办理。
二、济南暂住证办理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