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2024-08-06
来源:乌哈旅游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满足法定抵销情形下签订的代理实施债权债务抵销的协议。法定抵销的条件分别有: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一、行使抵消权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行使抵消权的法律意义如下:
1、抵消使当事人本应该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化了满足债权的途径,节约了成本,如果抵消权的行使不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可以快速获得债权的满足;
2、具有担保功能,能有效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方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什么是合意抵销
合意抵销又称为约定抵消、意定抵消,是指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抵销双方所负的债务。合意抵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合意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三、终止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呢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权利人可以终止合同:1、合同被解除;2、债务已经履行或者提存;3、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务互相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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