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诉讼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诉讼

2025-01-29 来源:乌哈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起诉业主了的在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必须积极应诉,不要采取逃避或者不予理睬的方式缺席,这样法院在判决时会对你的不应诉做出败诉处理。应诉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如果确实不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六十四、 将第一百四十条改为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第四款修改为:“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的。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实际上是合同的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以及房屋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以及相关的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之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等,在合同当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若是发生了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进行解决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