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3〕16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x3〕78号)以及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于x3年x月至x月在全集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检查活动全覆盖、检查过程零容忍、安全整改严执法、检查结果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所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检查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3、特别关注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事故及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5、汛期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要围绕“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七个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工作,坚持自查为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检查中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不放过蛛丝马迹,不讲情面,不护短,不手软,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层次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基层作业单元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作业单元进行检查;三是集团公司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集团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x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于x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络人员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隐患排查(x月-x月上旬)。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的彻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x月-x月上旬)。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如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在此期间集团公司检查组将对各所属单位及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x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问题找出不足,及时整改,归纳经验,总结报告于x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密切结合,尚未建立OHSMS体系的单位要逐步建立OHSMS体系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