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20__年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黔南住建通〔20__〕110号),切实加强在建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按照近期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保障好、维护好、服务好全县当前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11月至12月期间我局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刻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地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率达到100%。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11月1日-11月9日)。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要认真、全面、彻底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隐患台账。针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真正得到消除。最后把自查自纠报告及隐患台帐交到质安站。
(二)组织检查(11月20日—11月30日)。参建单位总公司须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建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重要工序安全生产情况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台账,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部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在建项目,要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同时上报县住建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莫贵元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
组织巡查、抽查和督查,研究和解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质安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日常工作。
四、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的全封闭施工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5、安全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
6、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三宝四口五临边”、深基坑、大型模板、高空作业、高边坡、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安全措施的防护情况;
8、项目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的防洪、防涝、防滑坡、防泥石流、防火、防盗措施情况;
9、施工场所易燃易爆器材、有毒有害气体储存、使用情况;
10、脚手架(是否有施工方案,计算书,是否经审批,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11、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12、施工机具。平创、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等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证手续,安全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13、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等是否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有无验收资料,是否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设备及配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4、起重吊装。有无作业方案及审批,操作人员,司机,指挥,警戒标志,起重机械是否符合要求。
五、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1、各项目班子要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进行周密排查,对填芯材料达不到消防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用作宿舍、办公室的必须停止住人,立即拆除。
2、各项目班子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加强配置管理、检查、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
3、强化消防专项整治。用于在建工程的安全网及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相关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分库储存。
4、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工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搭设设施的结构安全。发现设施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如搭设不牢固、搭设在边坡下或搭设于低洼处的,应及时疏散工人,另行在安全场所安置好工人,并立即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临时搭设设施倒塌事故。
6、应切实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设施,塔吊、人货电梯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施作为重点来抓,确保其稳定坚固、不发生事故。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部署,建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细化方案,落实措施。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3、依法整治,加强指导。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指导。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要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做到一家一档,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形成长效机制。